接到内蒙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通知,下图所示同学需按备注要求补充材料,否则不予发放补贴。请有关同学2020年11月9日下班前按照备注要求补充有关材料并交到北校区主楼221办公室 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。
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0471-4995796